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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6-03-20 浏览次数:38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预算管理,强化风险管控,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预算是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结合学校财务能力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物质保障,也是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与控制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从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预算编制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 预算管理职权

第四条 学校预算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一级预算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党委会是学校预算管理决策机构。其职责是:审查、批准学校关于预算的规章制度;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方针、原则;审议、批准学校预算编制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根据预算执行结果提出考核和奖惩意见。

第六条 学校财务审计处为学校预算管理部门,各系各部门为预算执行部门。

预算管理部门负责拟订学校各项预算管理制度,并检查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学校预算的布置、编制、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负责下达经批准的预算指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汇总、分析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审核编制学校预算调整方案,报学校预算管理决策机构审议;组织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考评。

各系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编制和上报工作;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监督检查本部门预算执行,及时分析预算执行差异原因,提出预算调整建议;组织实施本部门内部的预算考核和奖惩工作;配合预算管理部门做好学校预算的综合平衡、执行监控、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三章 预算编制原则

第七条 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不编制超出学校综合财力的赤字预算。

第八条 收入预算遵循稳健的原则,既考虑经费来源渠道的增加和收入正常增长,又要稳健确认各种收入,避免赤字隐患。

第九条 预算贯彻“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科学合理、勤俭节约”的原则,在保证基本人员开支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

第四章 预算编制的要求和内容

第十条 学校编制年度预算方案前,应认真分析预测未来环境和形势,按照现实性与可行性兼顾、整体规划与具体计划衔接、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结合的原则,合理配置内部资源,实现总量平衡,具体预算目标科学、合理。预算包括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财务预算四个方面内容。

第十一条 业务预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营业预算。即预算期内预算执行部门提供各种劳务可能实现的业务量及其收入的预算,主要依据学校年度目标及发展规划编制。营业预算的编制依据主要是科学预测服务业务量。

营业成本预算。即预算执行部门在预算期内为了实现营业预算而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必要的直接成本预算,主要依据有关费用标准、物价水平、上年实际执行情况等资料编制。营业成本预算中分项目、分单位进行编制。

采购预算。即预算执行部门在预算期内为保证经营的需要而从外部购买各类商品、各项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预算,主要根据营业预算、期初和期末存货情况以及各类商品、材料的预测采购价格等编制。

期间费用预算。即预算期内预算执行部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必要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预算,应当区分变动费用与固定费用、可控费用与不可控费用的性质,根据上年实际费用水平和预算期内的变化因素,结合费用开支标准和学校费用控制的要求,分项目、分责任单位进行编制。

第十二条 资本预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即学校在预算期内购建、改建、扩建、更新固定资产进行资本投资的预算,应当根据学校有关投资决策资料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学校如有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国家财政补助性拨款,应当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技术改造方案等资料单独编制预算。

其他投资预算。主要包括学校在预算期内为购买国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所作的预算,应当根据学校有关投资决策资料和证券市场信息编制。

第十三条 资金预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日常资金收支预算。即与业务预算和资本预算相关联的资金收入预算和资金支出预算,应结合学校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资金收支规律,与业务预算和资本预算进行同步编制。

筹资预算。即学校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入的长短期借款、对原有借款、债券还本付息的预算,主要依据学校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期初借款余额及利率等编制。

第十四条 财务预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预计利润表。即按照利润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反映预算执行单位在预算期内利润目标的预算报表。一般根据营业预算、营业成本预算、折旧预算、期间费用预算、其他专项预算等有关资料分析编制。

预计资产负债表。即按照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综合反映预算执行单位期末财务状况的预算报表。一般根据预算期初实际的资产负债表和营业预算、采购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等有关资料分析编制。

预计现金流量表。即按照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内容编制的反映学校预算期内一切现金收支及其结果的预算报表。一般根据预算期内学校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等产生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支出等有关资料分析编制。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层层组织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学校应当于每年10月底前启动下一年度的预算编制工作。

第五章 预算编制的程序

第十六条 学校应按“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层层做好所属各预算执行单位的全面预算编制工作。具体编制程序如下:

预算目标确定。每年第四季度,学校预算管理决策机构根据主管部门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及学校发展规划提出下一年度预算总体目标,由财务审计处分解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

预算编制。预算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预算执行单位编制预算方案,经审查、平衡、逐级汇总后,报学校预算决策部门。

预算审查。学校预算管理决策机构对预算方案进行审议,对有关问题提出调整意见,各预算执行单位根据意见对预算方案进行修正。财务审计处在沟通、平衡、协调的基础上形成年度预算报告,报预算管理决策机构审议。

预算上报。每年二月底前,年度预算报告经学校预算管理决策机构审议后报上级资产管理单位,由其合并后报送合肥市国资委。

预算下达。财务审计处将经审核批准的年度全面预算报告分解后,逐级下达各预算执行部门。

第六章 预算的执行、控制与调整

第十七条 学校应严格执行经批复的年度预算,切实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格超预算行为追加审批程序和权限,具体如下:

预算内授权执行,预算外严格控制。应建立规范的预算审批授权制度,优化工作程序,保证预算内项目顺畅执行;对超预算或预算外事项,严格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权限。

第十八条 建立预算执行情况预警体系。当主要预算指标实际执行偏离预算目标超过10%时,及时发出预警或警示信号。

建立特殊情况下的主动应对措施。

建立内部监控机制,防止人为调节,保证预算流程严格规范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学校改革重组、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致使原有预算编制基础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年度预算的,应履行以下编报、审批程序:

学校调整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部门逐级向学校预算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阐述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预算的调整幅度。

年度预算外项目或预算内调整项目,预算外增加金额或预算内调整金额5万元以下(含5万元),履行学校相关审批流程;5万元以上,须按照学校党委会议事规则提交学校党委会批准执行。

学校预算管理部门应当对预算执行部门的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学校预算管理决策机构。

学校预算管理部门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查。若审查通过,且不影响学校总预算,可在报经学校预算管理决策机构审定后,直接批复预算执行部门;若审查通过,且对学校总预算有影响,则应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报上级资产管理部门审核。

学校预算管理部门在审查所属学校预算调整方案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预算调整事项不能悖离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

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在经济上能够实现最优化。

预算调整重点应是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

第七章 预算的考核与激励

第二十条 预算的考核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对预算管理系统进行考核评价,即对学校经营管理进行评价;二是对预算执行者的考核评价。预算考核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达到引导每一位员工向学校战略发展目标方向努力的效果。

第二十一条 预算考核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一个认可过程。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

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核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时效原则:预算考核是动态考核,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立即进行;

例外原则:对一些阻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产业环境的变化、市场的变化、重大意外灾害等,考核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分级考核原则:预算考核要根据组织结构层次或预算目标的分解层次进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预算实行月度跟踪通报、半年考核、年终总评的方式保证预算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定期召开半年度/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报会,目的是对各单位的预算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经营中的潜在问题,确保预算的完成,或者必要时修正预算,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

部门年度预算执行率为主要考核依据。根据学校预算管理部门核定的最终部门年度预算执行率数值进行排序。以部门为单位,针对排名前三的部门,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奖金进行团队激励;针对预算执行率偏低(小于80%)的后三名部门,分别扣减2000元、1500元、1000元的绩效奖金进行负激励考核与约束。

第二十四条 预算执行部门对发生的不可控部分费用应及时向预算办公室反映,并将不可控费用的发生情况报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否则考核时不扣除其影响。

第八章 预算监督

第二十五条 学校预算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分管校领导报告。

第二十六条 各系各部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持杜绝小金库和帐外帐。

第二十七条 各系各部门不按规定擅自变更预算资金的用途或超支使用预算、虚报预算项目与支出,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各系各部门要严格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校财务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全面预算管理办法》(AQY-WJ-CWK-03)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