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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5 浏览次数:221次

技师学院、五年一贯制2023、2024级全体在籍在校学生:

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中职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五年一贯制中职阶段)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设立的国家级荣誉奖项,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并获得国家奖励证书,每学年评审一次。

根据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分配名额,我校2024-2025学年中职国家奖学金名额2名,即技师学院、五年一贯制中职阶段学生各1名

请符合条件的2023级、2024级同学积极踊跃报名,填写《2024—2025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3,双面打印)。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2.成绩表现等要求:成绩表现主要依据综合排名,没有综合排名的按照学习成绩排名并突出技能导向。我校主要依据成绩排名,兼顾综合排名。

(1)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校应当优先推荐在地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学生。

(2)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表现特别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突出表现,在区(县)级及以上地区产生重大影响,被区(县)级及以上官方媒体宣传报道。

(2)在职业技能竞赛或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世界技能大赛取得优胜奖及以上和入围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及国际性职业技能竞赛获前8名,在中国技能大赛等全国性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优秀名次(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在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优胜奖及以上和入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选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4)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竞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的主力队员。

(5)在重要艺术展演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比赛省级遴选及以上水平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全国性及国际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参加上述展演(比赛)的省级遴选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前二名奖励。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6)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五四奖章等个人表彰或荣誉称号。

(7)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优秀作品展示展演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要创作人员。

(8)在创业等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的。

三、评审要求

1.严格把控小规模专业(特别是人数不足19人专业)(附件4)人员申报。

2.统一使用《2024—2025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严格按照审批表规范填写。

3.请各院系积极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踊跃报名,辅导员初审后报院系审核,院系签署意见后将纸质《2024—2025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交至学生处(6#2018  李老师),截止日期9月24日。


附件:

1.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2.2024—2025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及样表

4.关于“小少专业”的说明

学生处

2025年9月15日